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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各区(县)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企业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交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时间
公示区县
公示意见
1
2021-1-13
黄浦区
不通过
2
通过
3
上海鸿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长宁区
4
虹口区
5
6
上海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正至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8
闵行区
9
上海鲁汇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上海沁泰市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1
上海塔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2
13
上海悦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
15
上海际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
上海云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
18
上海麒建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19
晟铨(上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
上海宗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1
22
23
上海鼎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4
上海白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5
上海广纳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松江区
26
上海松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
28
29
上海凯平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
青浦区
31
上海昕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2
33
34
九重门(上海)建筑有限公司
待定
35
上海鄂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