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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各区(县)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企业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交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时间
公示区县
公示意见
1
2021-2-24
长宁区
不通过
2
闵行区
通过
3
4
5
6
7
嘉定区
8
9
10
11
上海思卡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2
上海添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13
首建建筑(上海)有限公司
14
15
上海捷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
上海奉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7
18
上海嘉弘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9
上海奕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
21
22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23
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24
25
上海正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26
27
28
29
30
上海骋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
32
33
金山区
34
上海锦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5
上海丞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6
上海海光实业有限公司
37
38
上海哲海壹天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9
上海蕊沃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0
上海江南绿化有限公司
41
42
43
上海曹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4
上海逊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45
上海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6
上海洁恩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松江区
47
48